金錢的時間價值,是利息;知識的時間價值,是因著反覆行動後量變帶動質變。俗話說知識就是力量,時間就是金錢,但,李笑來認為應該倒過來--
「知識就是金錢,時間就是力量」。
前天鄭明析牧師的箴言提到,假如發火而行動「一分鐘」,因此承受「一天」的罪價,這樣就是承受1,440倍,因為一天=1440分鐘!很多道理平淡到我們無視、甚至嗤之以鼻,但這些小學生的算數,只要好好算過想過,能左右無數人的命運。
有人瞬間發火而行動,或是計畫性地發怒而行動,藉此發洩自己的怒氣。
假如發火而行動一分鐘,因此承受「一天」的罪價,這樣就是承受1,440倍,「一個月」就是承受43,200倍,「一年」就是承受525,600倍,「十年」就是承受5,256,000倍,「三十年」就是承受15,768,000倍。
就連在這世上犯罪也會承受「犯罪時間的數百、數千、數萬倍的痛苦」,如果在 神面前犯罪,「靈就會在無法數算的漫長時間處於死亡中承受痛苦」。
若悔改就有可能從死亡中出來,但有的靈卻因為不悔改而承受數兆倍的地獄痛苦。
要體會 <悔改>有多麽好,<為了不犯罪而忍耐>有多麽好,<以愛對待弟兄>有多麽好,以及<就算是自己的仇敵也以愛來對待>是多麽偉大的事。
行善也是一樣,若是極致的情況,實踐一兩分鐘就能得到數年、數十年的益處和祝福,也能在屬靈上得到數兆倍的祝福。